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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网友在贵州日报天眼新闻“天眼问政”栏目留言:驾车经过贵阳市黔灵山隧道时,发生了惊悚一幕:一车从一旁超越后,直接切入自己同车道前方,随后突然减速,自己也只好急刹,接着该车正常前行一段距离后再次突然减速,再次逼停自己的车。如此反复循环直到驶出隧道,该车才扬长而去。该网友表示,目前已经把行车记录仪里的相关视频上传给交警管理平台。
网友疑问:如此“路怒症”会引起什么样的后果、交警部门是否有相关实际案例、如何规制此种现象?特别是节假日期间,车辆增多,驾驶员应该如何避免“路怒症”?就此,记者采访了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民警了解相关情况。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宣教处民警孙晓彤向记者介绍,开车上路最忌意气用事,驾驶员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一言不合就追逐、别车,“路怒症”一犯就开“斗气车”的危险行为,其实不少。
例如,贵阳交警经开区分局接到过一名群众报警,称自己驾驶小型车辆在西南环线与南二环交叉口行驶的过程中被一辆大巴车多次恶意别车,向交警部门举报。民警从举报者提供的行车记录仪视频中可以看出,这辆大巴车在行驶的过程中多次抢行、别车,采取紧急制动,影响举报者车辆正常通行。
大巴车多次恶意别车(视频截图)
根据视频内容,民警迅速处置,当即联系了大巴车驾驶人李某及其所属公司的负责人到经开区交管分局接受进一步调查。
驾驶人李某接受处罚
为什么大巴车驾驶人会作出这一系列的危险举动?据了解,起初两车在正常行驶的过程中,因前方有障碍物,小车驾驶人突然急刹车,导致行驶在后方的大巴车驾驶人李某差点撞了上去。而小车驾驶人急刹的行为也激怒了李某,在寻找到机会超车后作出多次别车的行为,更让人心惊胆战的是,大巴车当时还载了一车学生。
面对交警的严厉批评和宣传教育,李某承认自己因一时冲动开了“斗气车”的举动,事后自己也后悔不已。最终,民警依法对李某因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罚款。
再例如,贵阳交警花溪区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在孟关大道10公里30米处行驶时,一辆轻型仓栅式货车多次恶意别车,连续跨线左右变道,影响后方车辆行驶。
货车多次恶意别车,连续跨线左右变道(视频截图)
根据举报人提供的视频,民警很快锁定涉事车辆,并通知违法驾驶人祝某学前往分局接受处理。祝某学向民警交代事情经过称,自己在转弯行驶过程中,认为举报者故意别车,便超车开始连续左右变道干扰后方车辆正常行驶。
驾驶人祝某学接受处罚
民警对祝某学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强调其安全隐患,祝某学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今后会自觉遵守交规,文明出行。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违法驾驶人祝某学实施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100元罚款,对其实施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的违法行为处以50元罚款。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宣教处民警孙晓彤表示,“路怒症”,是指驾驶人情绪失控,出现侵略、对抗或愤怒行为,譬如咒骂、做敌意手势、恶意别车、故意急刹等,威胁安全驾驶的行为。
开“斗气车”是非常危险的行为,不要因为一时怒气酿成严重后果,开车上路管好情绪,愤怒上头只会带来更多麻烦。
我们应该如何避免“路怒症”呢?
孙晓彤提醒驾驶员:要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保持良好驾驶心态。守法文明驾驶,不要患上“路怒症”,让自己成为文明素质不高的“造怒者”。
在紧急情况下可以选择报警求助,合法合理处置。碰到“造怒者”或“路怒者”,要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处置。切不可因为对方“造怒”,自己就跟着“路怒”,最终被法律惩处,得不偿失。
还可以通过行车记录仪还原真相,举报违法行为。如果行驶中突发意外情况,使用行车记录仪拍摄的视频进行举报,民警调查核实后,将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高琴
来源: 贵州日报